山 西 医 科 大 学 汾 阳 学 院 校 内 场 地 使 用 申 请 表
2018/ 2019学年 第 学期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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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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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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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地 名称 |
教职工文化活动 中心 |
是否需要 舞台或多媒体设备 |
是 □ |
否 □ |
使用时长 (单位: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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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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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使用日期 及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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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用途及 具体使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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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使用安全责任书 一、爱护室内设备和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准操作灯光、音响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 二、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烟火等危险物品,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打开南北楼门,确保集体疏散畅通; 三、场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请讲普通话,倡导文明用语; 四、讲究卫生,坚果类食品及含糖饮料不带入场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结束后, 组织者负责清理场内卫生。 五、文化活动中心坚持谁使用谁负责。 责任人(签字): |
申请部门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分工会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校工会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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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由申请部门填写,按照表中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场地。
2、使用场地时,注意安全,爱护场地内各项设施,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公物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