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阅读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通知要求,现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请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1、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
2、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3、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四、有关要求
1、积极安排部署。各单位、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填答。
2、加大宣传力度。本通知将在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飘窗”“公众微信号”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31日。请各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3、严禁弄虚作假。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