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2015年我处将进一步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减少现金使用。对公业务,尤其是各种小金额购置(如办公经费、印刷费等)、小金额维修等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个人报销业务及收入,如各种监考费、评审费等应通过银行卡支付;必须预先垫付的应使用公务卡。以上方式均无法实行且必须使用现金的,请事先报批。
二、进一步推广公务卡使用范围
2014年我校公务卡使用推进情况成效明显,2015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在财政规定范围内全面推进。现重申在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2项公务支出项目,必须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2015年计财处将结合上述第一条严格控制现金使用的同时,在办公费、业务费、印刷费、维修费等方面重点推进公务卡的使用。办公用品、印刷等业务原则上不使用个人税票进行报销,应从正规、合法商店或渠道购置或印刷。
三、公务机票应优先购买政府采购优惠机票:
2015年对外出乘坐飞机做如下规定:
1、省外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火车、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坐飞机出行,如飞机票高于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时,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报批,同时将批文报计财处。事先未报批的计财处将按照火车、高铁/动车票价格折算报销。
2、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部门差旅费总额控制、超支不补、自
求平衡的原则,严格控制部门差旅费。
3、2015年开始,外出乘坐飞机,应优先购买政府采购优惠机
票,有关规定、采购流程具体见计财处网站。
以上各事项,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到所在单位、部门人皆尽知,以免造成不便或误会。
计财处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