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汾阳市管理部关于转发吕房金【2015】13实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处与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汾阳市管理部充分沟通和协商,兹定于2015年9月22日在我处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部门所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
1993年6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2008年7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签署的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提取金额
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当时
的价款(含每平米1000元的装修费用)。
三、提取资料
申请人根据购房时间和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1993年6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收据或发票(也可以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价格或单独的装修费用确定提取金额);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二)2008年7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购房合同或协议;
2.购房收据或发票;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计财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