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快我校各项资金支付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预算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年初各项经费预算指标,全面梳理本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有关进度。在预算范围内,加快推进仍未完成的工作。
二、加快支付进度
(一)积极做好支付前准备工作
1. 教学、科研部门:强化课题负责人责任,加快有关课题的结题、报销等工作;
2. 资产购置部门:加快已立项各项目的采购、出入库、验收、备案等有关工作及手续,及时完成支付前各项准备工作;
3.基建、后勤部门:加快基建工程、大型改扩建、修缮等工程的施工进度、验收、提交审计等手续,及时完成支付前各项准备工作;
4.审计部门:对于基建、后勤等各部门提交待审计项目,审计部门要加快审计进度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反馈相关部门。
(二)加快各环节支付进度
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支付前准备工作后,应立即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及时将已审批的支付报销单据提交计财处。原则上应在学校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单据审批并提交计财处。计财处根据会议研究结果,及时制定、申请用款计划,完成支付工作。
以上事项,应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加快完成进度,不得无故拖延。根据教育厅有关精神,将追责支付进度较慢的学校,故我校对无故不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过慢超出正常周期的项目、项目已完成但无故拖延办理报销手续等情况,进行厘清责任,严肃追责。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