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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校党委对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校党委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第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多种方法和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第三、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校纪检办,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校纪委还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358-7231446)和监督举报邮箱(fyxyjjjcb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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