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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庞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4月至11月,庞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项目工程负责人马某承揽工程,先后五次接受马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其白酒一箱,折合共计0.22万元。2022年3月,庞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临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原副主任王世英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2021年12月24日,王世英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的要求,大操大办其母亲丧事,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王世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刘因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刘因全在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要求管理服务对象负担其个人费用,共计0.58万元。2022年1月,刘因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 稷山县能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锁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宴请等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王锁怀在分管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期间,先后4次收受2名“煤改电”中标产品经销商的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0.35万元;违规接受“煤改电”中标产品经销商薛某某、王某某多次宴请。此外,王锁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锁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闻喜县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室负责人马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马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校外培训机构等管理服务对象香烟、超市购物卡等礼品,折合共计2.9万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此外,马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马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运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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