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汾院教函[2012]52号
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
〔2012〕1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2〕6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院2012年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院双师型教师。
2、申报的课程已经是学院建设的精品或优秀课程,且该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教师,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二、评审办法
省教育厅将依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标准和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在学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以《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为标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推荐的课程进行网上评审后,确定2012年度高职院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名单。
三、申报材料
各系(部)于12月13日前将《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包括电子版),交回教务科。学院将根据系部报回材料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在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期间,各系部及课程负责人要保证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站信息畅通。
教务处
2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