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字〔2013〕3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晋教研〔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分委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各分委会要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的学习和宣传
,将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传达到分委会所涵盖的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并积极组织他们参与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形成改革合力。
三、各分委会要对照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
,
逐条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形成书面材料
,经分委会主席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办公室。我院将汇总各分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基层调研中进行交流和讨论。
四、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院定于9月1日~15日深入各分委会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听取各分委会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调研时间我院将提前2天通知,请各分委会做好相应调整安排。
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与研究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续中莲 尚虹
联系电话:4135746
电子邮箱:yjsbgs574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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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