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和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人函[2014]9号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3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4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将进行查重检索。送检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查重检索。
2. 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从2014年起,全省本科高等学校(含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高校)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教授资格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制度,代表作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学校推荐(评审)和高评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实施办法
1. 论文查重检测工作:
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全部进行查重检索。
⑵教师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付印、发表前的Word文档格式,文件以论文题目命名。
⑶论文电子版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例如:张××5篇。文件夹以每位教师为单位,文件夹里包含该教师的学术论文及本人送检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件一)。该表中学术论文信息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
⑷送检方式:将论文以电子版文件夹形式打包交到人事处。
⑸论文检索后,以每位教师为单位出具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件一),并附单篇论文《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以及该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报告单和通知单均加盖山西大学图书馆公章方能生效。
2.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⑴高职高专申报教授论文代表作和作为科研必备条件的专著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鉴定。
⑵申报教授须由3名以上在职同行同级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次。鉴定结果使用:申报教授如达到3个C以上(含3个)学校不予推荐。代表作每年只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
⑶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1部,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代表作在送审前须进行查重检索。
⑷申报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代表作原件(教授论文3篇,著作1部,一式三份),同时将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论文的封面、目录、封底、正文复印(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连同《山西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分别装入3个档案袋,并填好档案袋封面(见附件三)。代表作复印件、《同行专家鉴定表》均需学校审核盖章。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报送。
三、报送时间
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于2014年6月6日下午5:00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候。
四、具体要求请到山西教育厅政务网查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网址:http://www.sxedu.gov.cn/BMGZ/actinfo_show.asp?actid=5327),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39号)(网址:http://www.sxedu.gov.cn/BMGZ/actinfo_show.asp?actid=5328)。
特此通知。
附件一: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
附件二:山西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附件三: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封面
人 事 处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