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修缮改造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有关部门在报审工程项目时,请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审计室,主要包括下列资料:
1、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资料;
2、招标(谈判)文件、招标控制价;
3、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4、中标通知书、合同;
5、工程项目结算书;(同时报送电子版)
6、变更、签证资料;
7、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
8、主要材料的签证资料;
9、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0、施工企业规费本原件报送审计室审查,同时报送复印件;
11、其它资料。
审计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