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学生群体结合游行示威事件的应对工作。
2.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级别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2.1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分级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分为4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 Ⅱ(重大),Ⅲ(较大), Ⅳ(一般),解义如下:
Ⅰ级:在集会游行示威中造成学院人员伤亡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Ⅱ级:由校内演变为校外集会游行示威,或在校外集会形成集会游行示威事实的为重大事件;
Ⅲ级:校内50人以上形成集会事实的为较大事件;
Ⅳ级:校内50人以下的小规模聚会为一般事件。
以上4个等级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分级标准作为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成立应急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薛东平 孟小平
副组长:任云青 任朝生 韩宝森 王建世
成 员:各行政职能部门和系(部)党政主要领导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主要领导兼任。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保卫处(武装部)、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共同进行信息监测,由牵头部门进行预测,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学生群体游行示威事件的因素进行研判,开展预测工作,进行风险分析,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测出可能发生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应当立即向应急领导组报告。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2先期处置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应在向教育厅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3应急响应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做出响应。
(1)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武装部)、相关系(部)领导、思想政治辅导员及有关部门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组。
(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
(3)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相关系(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诉求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引导集会者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维持学校正常秩序。保卫处(武装部)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领导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如出现人员伤亡,由应急领导组统筹组织,后勤保障处医务室,集中力量进行救治。
4.3信息发布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的责任单位是宣传部。
5.责任和奖惩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对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附则
6.1本预案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