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与管理,做好网络中心机房的防火、防盗、防泄露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 .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我院发布的各项法规和制度。
二 . 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
三 . 严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四 .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凡需查看保密资料者,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五 . 爱护机房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机房物品。因工作需要借用设备,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 . 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中心报告。
七 . 保持机房整洁安静,严禁喧哗、吃零食、乱扔废品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