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目标——加强学生间的思想交流,及时了解和解答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缓解其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心理困惑和烦恼造成的压力。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促进大学生智力开发和素质发展,提高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更多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条:活动宗旨—— 助人自助、完善自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组织部长三名、秘书部长、宣传部长、外联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各两名,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第四条:本社团实行指导教师指导、社长负责制,由社长协调、管理协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社团由社长负责召开会议,制定社团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定期开展社团活动。
第六条:部门和职责
(一)、社长:定期召开社内会议,全面负责本社的各项工作。
(二)、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本社的各项工作,对社内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社长不在时,代社长履行职责。
(三)、组织部:协助社长及各部组织社内各项活动,策划社团活动。
(四)、秘书部:负责社团活动成员的奖惩记录和考勤汇总工作、活动通知、会议记录、财务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
工作内容:
1.传达指导教师的工作,负责通知、表扬、通报批评及奖品、证书发放等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招新及各种活动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3.做好会议记录,每月收集材料,进行编排归档;
4.购置办公用品,制定执行活动教室钥匙与物品的保管制度以及卫生管理制度。
(五)、宣传部: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定期在全校范围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定期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内容主要涉及学习习惯、学习方法、亲情、友情、爱情、情绪等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主题。
工作内容:
1.海报、板报、橱窗的宣传设计
2.心理学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3.活动宣传稿写作
(六)、外联部:社团联合活动时协调处理好各社团之间的合作关系。
(七)、文艺部:编排心理剧,丰富社团活动,编排积极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参加学院晚会。
(八)、体育部:协助各部管理社团,尤其是户外活动,组织好体育锻炼。
第七条:入会条件
(一)、总要求:
1.汾阳学院在校学生;
2.对心理学感兴趣、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承认本社团章程并自愿参与推广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二)、社长、副社长: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能力,能以身作则,有高度责任感。
(三)、组织部长: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外联能力,有责任心。
(四)、秘书长:细心踏实,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外联部长: 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及与他人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宣传部长:具有一定的宣传策划能力,有美术功底和文字功底。。
(七)、文艺部长:具备一定的文艺功底,有组织协调能力。
(八)、体育部长:热爱运动,热心负责。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利
1.社团成员拥有平等的参与选举、被选举的权利和表决权;
2.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相关制度并提出建议;
3.社团成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任何活动,可以随时对本社团的发展向社长和指导教师提出建议;
4.社团成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正当言论与意见;
5.社团成员有权利向社长提议活动内容及计划;
6.社员有权向社团相关部门推荐好的书籍和影片;
7.社团成员有对社内事务进行监督、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8.社团成员拥有平等的享受社内奖励的权利;
9.其他权利。
第九条:会员义务
1.社团成员要遵守汾阳学院的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在院团委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社团成员要认真学习心理学知识,要有热情,有活力、有爱心,要乐于奉献;
3.社团成员要积极服从和配合社团活动,精诚团结,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
4.社团成员要主动关心和帮助身边的同学,将学生中突出的心理情况及时汇报给指导教师,协助指导教师有效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
5.社员有义务填写真实资料(如地址、电话、QQ、邮箱),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社团秘书部。
第十条:本社团在一学期内基本不变更社团成员,若有特殊要求需要退社,需向秘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备案,经社团联合委员会和院团委的同意后方可退社。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成员需每学年缴纳社费十元,社长负责统筹,最后交予院团委统一管理。活动需要时须提前递交经费申请,经院团委批准,财务部核实后领取。
学年期间未经社团联合委员会和院团委批准无故退社者不予退还社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社团联合委员会心理协会制定,并拥有以上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心理协会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