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2021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0】44 号
各系(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保证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医大汾院【2019】103号)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成立系(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各级工作机构要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组织、认真评议、严格审查、按时上报,认真、细致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关工作。
二、认定过程中要着重落实建档立卡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殊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认定,确保每一位特别困难家庭学生都如期享受资助政策。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的需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各级工作机构各项工作要做详细记载,连同工作机构名单建立档案留存系(部)备查。
三、各系(部)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评审报告(评审依据、程序、系(部)和年级及班认定工作机构成员名单)(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
3、《家庭经济信息表》;
4、《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
其中,3、4两个表待资助系统更新后下发模板。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