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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0-29 16:09   审核人: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2〕20号  
各系(部):
    根据 2022 年山西省学生资助工作精神,为做好今年的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档次和比例
    一档:4000 元,二档:3300 元,三档:2600 元。建议比例:一档:30%,二档:40% ,三档:30%。系部总体把握各档次人数,班级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资助范围
    所有受助学生均需要从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中选出。享受一档助学金的从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的名单中选出;享受二档助学金的从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含受疫情、汛情影响严重)学生中选出;享受三档助学金的从认定为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出。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退役复学学生属于全国资助系统中中央下发名单中的,享受一档资助(4000 元/人);不属于的,按 3300 元/人享受资助。退役复学学生不占用本次下发名额。
    三、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各系(部)、各班级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让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2.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各系(部)、各班级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把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心转化为刻苦学习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同时,对于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予以惩戒。
    3.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进行评选。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用于举报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获 奖学生的违纪行为。如有班级和申请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学生处举报电话:17836185318,纪检电话:0358——2100661。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助学金申请表各一份(按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顺序分开装订);
    2.系部发放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3.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5.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电子版);
    6.建行模板(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属于中央下发特殊困难及退役复学学生,自愿放弃助学金,需交回情况说明,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系部盖章。
    联系人:权迪 联系电话:17836185318
    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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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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