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1〕79号)、《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7〕160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1〕62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望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者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
监督电话: 2100701(学生处) 2100680 (纪检委)
附: 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单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