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7〕177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1〕77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望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者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
监督电话: 2100701(学生处) 2100680 (纪检委)
附: 2021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