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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教学为中心 主动为教学服务的暂行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6

     

    为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本着积极主动为我院教学工作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在各项服务工作中,优先服务教学工作

    1、在文件制作、传送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涉及教学工作的文件优先制作,教学工作文件及时快捷传送教学执行部门和教学保障部门。

    2、在处理各单位请示、报告时,凡与教学工作相关的请示、报告优先安排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3、拟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时,涉及教学工作的议题摆首要位置;如果涉及议题较多,根据需要则形成教学专题,优先满足各类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会议通知、材料的印制。

        4、车辆、会议室的使用,优先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5、优先处理涉及教学工作的督查、督办事项,完成结果及时主动反馈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6、协调院领导参加各部门活动时,向院领导优先报告需参与教学活动,并在活动前做好院领导参与教学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主动为教学服务

    1、教学部门开展与教学相关的大型活动时,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要主动关注活动进展情况,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2、应教学工作需要查询和借阅档案时,主动提供帮助满足档案查阅需求。

    3、主动帮助教学单位和师生员工征订报刊杂志;涉及教学工作的信函、急件要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从速处理。

    4、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管理的物资使用时,主动为教学活动提供。

    5、教学执行部门或教学工作需要对外联系时,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利用对外联系、交流较多较广的信息资源,主动提供帮助。

    三、主动走访教学系(部)和与教学工作密切的部门 ,收集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教学工作服务

    1、工作人员要坚持深入教学系(部)、教学保障和教学服务部门以及学生接待和报到现场、教学楼,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了解情况,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2、节假日期间,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动协调教学系(部)、教学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协调做好节假日前后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和学院领导以及各部门值班安排。

        四、定期汇总有关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反馈教学系(部)、教学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推进各项教学工作

     1、利用档案资源,对与教学工作有关的信息、数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向有关部门提供,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2、及时处理院长信箱的信息,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分析,重点对学院教学改革和发展有利的信息进行编辑,并向有关教学系(部)、教学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反馈,为推进学院教学工作提供及时有用信息。

        3、关注学生在校园网上的交流信息,对反应的教学问题积极协助处理。

        五、坚持做好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和指导工作

        1、发挥院长办公室档案专职工作人员在档案材料收集、立卷装册等方面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每学期对各部门的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2、及时收缴各部门材料、文件资料,并做好各种教学资源的整理、汇总与总结工作。

        六、利用校园网络为教学工作服务

    拓展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页服务职能,开展服务专栏,收集资料,发放服务教学工作的有关信息,推动教学工作发展。

    七、本规定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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