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制度建设,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促进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现制订本制度。
我中心廉政建设工作例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
1、通报情况。传达党中央、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纪委(监察厅)和学校党政的重要会议精神,贯彻重大工作部署;通报工作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通报典型案例等。
2、布置任务。依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中心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阶段性任务或专项工作,安排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结合中心实际,重点统筹安排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等。
3、总结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下步的努力方向。
4、交流经验。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习和研讨活动,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